******小学探沂校区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学探沂校区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小学探沂校区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包括污水主管网长370米迁移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248万元。
2.2建设地点:费县探沂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3.4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7日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7日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
7.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