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翔安区联合******委员会委托,对厦门市翔安区联合·博学园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LHZX******-1
2、项目名称:厦门市翔安区联合·博学园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本项目预算(元) | 招标要求 |
1 | 1-1 | 厦门市翔安区联合·博学园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 100000 | ******.15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本项目为固定报价; 高层住宅:2.15元/月·平方米; 商铺:2.6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70元/月·个;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0.3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专项维修资金:5元/月·个; 本项目总预算为******.15元(不包含高层住宅、商铺、车位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费用。)其他按照“评分细则中价格评分”要求及“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进行报价(含投入小区改造资金、公共收益分成比例、履约服务保证金)。 | |||||
服务期:三年(中标后签约服务期为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物业服务公司提前解约或不续约,须提前18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业委会,经协商一致后向全体业主公告并做好交接工作后退出。 | |||||
服务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联合·博学园小区。 | |||||
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按中标价自行向业主(用户)收取。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成立年限满5年(含)以上的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在福建省内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面积累计不低于50万平方米(须提供目前在管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投标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4.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按照以上a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4.4.投标人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5.投标人承诺非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非挂靠、不分包、不转包。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4.6.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两年内,投标人有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仍拒不退出的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未出现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若虚假提供,本次投标无效,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9:30-12:00,14: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号新时代大厦2楼209、207、205室);******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公开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报名或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1月0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号新时代大厦2楼209、207、205室)
9、本项目招标人:厦门市翔安区联合******委员会
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洪琳湖五里
联系人姓名:蓝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号新时代大厦2楼209、207、205室
售标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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