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桥能源站供能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及附属管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5BFFGZ00321
原公告日期:2025-02-1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桥能源站供能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及附属管网工程答疑
项目编号:2025BFFGZ00321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针对“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设备技术规格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高压定频离心机”中有关内容有以下两点疑问:
(1)“满负荷能效指标COP(国标工况):不低于6.75”。
请问:COP要求过高,超过新国标GB19577-2024一级能效的要求,建议此要求删除,仅保留:“满足新国标GB19577-2024一级能效标准”。
答:为提高站房整体COP,同时考虑能源站配电容量不足,确保配电安全性,因此要求使用高COP制冷设备,鉴于部分品牌在2000冷吨档位没有合适的应标产品,现更改如下:
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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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新国标GB19577-2024一级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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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负荷能效指标COP(国标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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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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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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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新一代低GWP<750的环保型制冷剂”。
请问:当前国内2000冷吨及以上大型离心冷水机组的主流制冷剂为R134a,其GWP值为1430,符合国际通用环保标准,若强制要求GWP<750,将导致市场主流机型均无法响应招标要求。建议此条调整为“制冷剂需符合中国及国际环保法规,GWP<1500”。
答:制冷剂调整至GWP<1500环保型冷媒。
2.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6-附表 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暖通或机电或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请问技术职称为“机械电气”或“供热通风及空调”是否认可?
答:认可。
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能源站(机房)设备安装工程业绩(包括综合性能源站或区域能源站或制冷站房或供热站房或各种系统的空调站房等设备安装工程业绩)。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建设施工总承包业绩,内容须包含能源站(机房)设备安装工程业绩(包括综合性能源站或区域能源站或制冷站房或供热站房或各种系统的空调站房等设备安装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能源站(机房)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费用不少于600万元。”
请问:单个合同中能源站(机房)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费用不少于600万元,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无法明确,提供审计结算清单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81;******
2025年2月28日
第1次
附件:
2025BFFGZ00321答疑.pdf
新桥能源站供能能力提升改造及附属管网工程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新桥能源站供能能力提升改造及附属管网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发改能源【2024】834号
四、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新桥能源站供能能力提升改造及附属管网工程,位于合肥市经开北区。本次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增加1台2000RT的离心式制冷机及配套水泵、1000m3/h处理量冷却塔2台以及配套的电气及自控改造工程、设备基础、结构改造、相应的原新桥能源站高压配电房改造,工艺系统管道升级;市政管道自能源站制冷机房到蔚来F2工厂北1门与新建DN1100管道对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站内原有设备、设施的保护及破复、站内道路破复、临时道路修建、黄砂垫层、余土建筑垃圾等外运、系统冲洗、调试与调试中的消耗品、验收、竣工资料的整理、费用结算、系统调试运行后的技术培训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服务,项目验收前的巡检和成品保护,最终达到具备供能、移交条件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水电自行考虑。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5年1月
八、联系人:张宇婷 联系电话:******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