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42号)下达我县2025年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43.5万元,为加强和******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项目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享受补助项目名单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择优扶持原则。扶优做强我县农业“2(太子参、茶叶)+N”特色产业,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林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森林康养产业、油茶、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通过项目建设扶持一批规模效益明显、示范带动面大、科技水平先进、品牌质量优良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相关项目,拓宽农民的就业和增收渠道,辐射带动我县林业县域经济发展。
(三)不多头申报原则。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除省重点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准入的企业,原则上不与省市同类型专项资金重复安排,1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项目补助。
二、项目补助对象、方式和标准、支持环节
(一)补助对象:申报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在当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优先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市(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林业标准社、省、市级示范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三年有违纪行为、有被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通报、有存在毁林开垦行为的企业不予列入补助。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2025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省局下达我县43.5万元资金为补助总额,每个实施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择优对县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扶持补助。
(三)项目资金支持环节:能促进森林资源培育的现代林业种植、抚育管理等;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厂房建设以及企业扩大再生产,购置生产设备、环保治污设备等;种苗、花卉企业林木优良品种选育、新建设施大棚、喷(滴)灌等;以森林旅游为主的森林景观步道、木栈道、绿化工程等;油茶、珍贵乡土树种种植、抚育管理,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特色林业经营;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品牌创建、宣传等。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材料提交:******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股提交书面申请表及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两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协议、基地照片等材料复印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花,联系电话:0593-******。
(二)审定和公示:******林业局根据以上材料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察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项目批复:******林业局及时对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批复。
(四)项目验收:******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批复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
1.2025年柘荣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2.2025年柘荣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林业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