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现就“绿岛湖院区B1地下医疗配套服务用房租赁前评估服务(二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提供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岛湖院区B1地下医疗配套服务用房租赁前评估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FSEY-CGB******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内的定点采购资格;
②供应商要具有广东省财政厅备案资质证书;
③评估师具有非新登记见习执业的资产评估协会证书,近五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无违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价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供******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9)根据需求提供报价。
备注:
1******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
五、附件内容
绿岛湖院区B1地下医疗配套服务用房评估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