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溪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乌溪江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乌溪江流域的浙江省部分,面积2471km2。涉及丽水、衢州等2个设区市的5个县(市、区)。
规划总体布局:充分利用乌溪江流域丰富的水资源,以优化调配域内湖南镇~黄坛口等大中型水库水资源为主,新建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库和水资源配置通道,保障衢州市区、金华市城市化发展的用水安全;适度进行河道综合治理,保障两岸防洪安全,形成良好的水生态保护区。
二、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浙江省水利厅
联系人:郦工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电子邮箱:******
邮编:3100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1号
邮编:100024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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