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燃气管道及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智慧燃气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改造低压燃气管道配套硬件、物联网表(约13.8万户)、物联网控制系统配置、安全系统升级等。
项目建设地址:温岭市市域范围内。
2.2 招标范围:温岭市燃气管道及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的造价咨询[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含变更预算编制,不含结算审计)]、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详见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 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无在建监理合同工程,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4);
3.2.4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均须独立配置,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证书不能反映投标人单位的,还须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
注: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监理单位,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委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委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ol/col******/index.html)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30日9时0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
7.2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服务qq:******91、******24。
7.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3.0】”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
7.4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岭市保塔南路 288 号 | 地址: | 温岭市广明大厦24楼 |
联系人: | 李国昌 | 联系人: | 陈豪 |
电话: | ****** | 电话: | ****** |